我的朋友初一作文(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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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朋友初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集合15篇)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

王沙沙是我小学同学,她瘦小的个子,黑黑的皮肤,单眼皮,尖下巴,长得有几分苦相。她成绩很差,有时候还会说些脏话,因此她的朋友很少。她的名字本应该是王莎莎,但是她常简写成王沙沙,感觉就像一粒小小的普通的沙子。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王沙沙我总会想象妈妈的样子,总觉得她的身上有很多大人的影子,她的一举一动,包括笑和说话的方式,总不太像是个小孩子,而像是一个大人。比如她会插着腰,像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那样地站着,可是小女孩是很少这样子的。

当时,我们班级要一帮一,结成学习小组互助,我的帮助对象就是王沙沙。比如作文课,我就要帮王沙沙改作文。她的作文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病句很多,拼音很多,错别字也很多,不一会儿我就用红笔密密麻麻地标注了。我看着她的本子,想到前几天她因为本子被男生划乱而跟男生大吵大闹的样子,颇有几分凶悍。我有点担心地戳了戳她:“王沙沙,你的本子被我画的有些乱了,你不介意吧?她却笑嘻嘻地,没事没事,你改就是啦,我不嫌乱的”。她这么宽容,让我有些感激。

还有一次,王沙沙偷偷从家里带了妈妈的睫毛夹子出来,引得我们一帮小女生都争着看。,王沙沙少被众星捧月地对待,很有几分兴奋和激动。她笑得很开心,帮女孩子们夹睫毛,看到在一旁凑热闹的我,把我一把拽了过来,要帮我先夹睫毛。我颇有些受宠若惊,其实我平时很少跟王沙沙在一起玩,这份“优待”真是令人惊讶。

小学毕业的前夕,王沙沙找到了我。她给我说,一直很想当我的好朋友,等过我一起放学回家,可是我拒绝了(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拒绝,当时只不过不顺路,我往北走,她往南走,只能出了校门就说再见),后来一些游戏想跟我一起玩,但是我也没有什么表示(可是,我好像真的记不起来什么了,只模糊地记得,好像一起玩过沙包,但是不知是玩够了还是王沙沙玩得太差,总之没怎么在一起玩过)。

可能学习差的孩子,天生就有种自卑感和一颗敏感的心,而我又太神经大条,忽略了她的欲言又止和一些小女孩子之间的示好。于是,就这么错过了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2

当你读到写封信时,我想我应该已经晚了吧。我不会相信你会离开我,到外地上学,我感觉这一切都是梦,不是真实的,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你难道忘记了我们曾经说过的誓言吗?说:不管天南地北,塞外关西我们永远不会分离,永远会在一起。我们曾经答应过对方,长大还要做另一个人的贴心小棉袄,做最好的闺蜜。我临走前加了你的微信,你一直没有通过,我知道你看到了,只是不想理我,可我真得很想你,我想念我们曾经一起看书的时光,我想念我们一起说说笑笑的生活,我想念我们见到彼此留下的悲伤而又欣喜的泪水……这些你都忘了吗?临走前我加你微信时,我想你应该会同意,因为那是我们的唯一一个联系方式。没想到你可以做得这么绝情,那么的忘乎所以。

那天,因为你的离开,我哭了好久好久,每天过得就想梦一场,醉生梦死,累的死去活来。我知道我做得事情很可笑,为一个人而不值得,但是我很想你。你说我是A型血,最重感情,一伤害便容易破碎,那时的我天真地说:“对,那你不会伤害我的对吧?”你只是笑了笑,点了点头。我当真了,没想到你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我想你应该也有你自己的苦衷,有苦却说不出,我理解这种感受,所以我对你的包容与理解对你来说却一文不值。

之前的你不是这样的,在我认识你之前你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喜欢文学方面的书籍,喜欢分享自己肚子里的知识,甚至只要找到知音,也会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我喜欢这样的你,毫不吝啬地分享文化,但我没有想过你的所得的文化都是靠抄袭别人而显得自己文化很多,我不相信你会这样做,我多次投信给你,你却置之不理,最后的你选择离开……

那天我很吃惊,我们是最好的朋友而你却背叛了我,最后选择离开……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3

一小叠被赋予了灵魂的纸张,却能不停地领着我走向前去。我称它为我最最好的朋友——书籍。

人生如梦,应在惬意与真理中畅行。茫茫书林,便会是人生中最美的风景,正如,我陶醉地前行,感受林花之间春意的绵绵无尽,书林中醺暖的春风拂过我的面颊,我用手的温柔轻触修竹的嫩绿,一路遂梦而去——在这片书林中,我便寻觅到了我的理想梦、人生梦。

读书吧!书是真正的朋友。试想一下,当你晒着午后的阳光,口里充满着奶的幽香,修长的手指带过一页,细细地品读着书中的世界,如临其境,这无疑为一种享受。我偏爱在这时读书,听着悠扬的古典乐,不时微抿一口茶饮,陶醉在这丰富的小小世界里。这是我与朋友的约定,一场必赴的宴会。

读书吧!它是一位难得的朋友,也请仔细感悟它。那是记忆中一位画面,来源于书中的,和记忆犹新的一个画面:那石阶曲折,绿苔幽幽,草色蔚蕤,我的视线落到阶边的芳草地上,野花星亮,只是丽影成空。那支别离的曲,那天籁之音,仿佛仍在空气中飘荡。我能体会到作者情绪的波涌和叠加的流露,恍惚间,有丝缕的微愁在我心中潋滟,闷闷的,总觉得有所缺失的遗憾。其实,想要彻底了解这个朋友,必须用心,感受它的情绪,领悟它的情绪。

书籍,在默默之中,助你蜕变。呵,我的这位朋友,可给了我不少领悟,它使我的灵魂纯净,内心的焦燥沉淀,积累愈发丰富。给予我如此之多,却不求丝毫回报,也许,它就是这么一个大好人,有了这个朋友,便有了引路的灯。去交个朋友吧,有了它,则如有了一把琢玉刀,帮你剔除杂质,然后,留下旷世佳作。

缓缓人生长流,不觉闻,这位朋友陪我过了多少个春秋——从牙牙学语,到如今,提笔反思。有了它,我成长了多少?这位朋友带着对幸福的憧憬、热望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又或者,带着汗水、一路风尘和伤痕的诫训。当这位朋友带着我拾级而上,一步步、一步步临近梦想中的门时,如果前方充满泥泞,棘刺,我还会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吗?这位朋友,却给出这样的答复:是的!即使失望笼罩全身,也决对不能收回叩门的手——不论如何。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4

“书是冷淡可靠的朋友。”这是《悲惨世界》中冉阿让的想法。

我在上初中以前比较孤僻,于是,在假期时,便只能借书打发时光。起初只是看看,后来,便有了一种奇异的依赖感。直至读到《悲惨世界》;直至读到冉阿让的想法,才明白,我和书之间的关系,就像朋友之间,给予你温暖,与智慧。

已记不清看过多少书了。大部分是借别人的,书柜中的,仅占了很少一部分。种类很广,可最喜看的,就数外国文学和科幻文学了。

最近,读了大刘的《三体二·黑暗森林》。不得不说,学到了很多。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晚霞之后有星星,朝霞之后……就只剩下光天化日的现实了。”

“太阳要落下去了,你们的孩子不害怕吗?

不,因为他们知道,明天还会升起来的。”

一字,一句,都是直击心灵的拷问,都是处在前沿的物理学,最精彩的反射。

一部《三体》。令我走进了物理的大门,领悟了社会的本质。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一直认为,翻译文学其实更有味道,没有拐弯抹角、曲曲绕绕,看似平铺直叙的文字,却能读出不止一层的含义,似葛朗台老头珍藏在地窖中的佳酿,每读一遍,都是一种味道。

在那一方小小的天地中,我看见了帕盖特·香花歌乐女和爱丝美拉达母女的凄惨故事;我目睹了“长脚”娜侬追随葛朗台父女忠诚的一生;我听见了囚室里牛虻和主教激烈的争辩;我看见了呼啸山庄前的参天绿树旁,希刺克厉夫的忧伤背影;我感到了伏盖公寓的陋室中,高老头不敢拜访两个女儿的痛苦。一个个人物从散发着纸香的书页中蹦出:珂赛特、马吕斯、割风、桑桑、根鸟、林冰、青铜、细米、名字;一座座装满记忆的房屋慢慢浮现在眼前,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徐徐展开,一段段对社会和现实的解读与批判,都是我在书中,所接受的,最好的教育。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书是冷淡可靠的朋友,也是最好、最忠实的朋友。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5

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看过动画片《美猴王》吗?在我身边就有这么一位主角,叫猴哥。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吧?没错,她就是——张江明。

她之所以叫猴哥,是因为她有一头棕色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和一双大大的、红红的嘴巴。她经常抠下巴、抠脸,抠头发,这些动作难道不是猴子做的么?

记得我和她认识是在五班。刚开学那一天晚自习,我们纷纷走进教室,我们寝室的几个坐在一起,我们找好座位,只等曹钰霖了。我们等啊等,还是没等等到,坐在我后面的我张雪睿说:看啊,她坐在那里了。原来曹钰霖有认识的人了,而这个人就是猴哥。我们心里很不是滋味,毕竟我们是一个寝室的还给她找了座位,她还去了那边。唉,关系不好啊!

之后游老师点名,说点到的同学站起来让大家认识一下,前面几个报完了,接着喊了张江明,张江明很大方的说了一句:大家好!游老师表扬了她。

下课后,我们去找曹钰霖,已到了那边,张江明突然拉住我的手,问我玩不玩飞车,我说玩啊,之后我们聊了一大堆,几乎把其他人都忽略了,直到上课铃打响了,我才回到了我的位置上。

通过这一次我才发现她人不错,我对她很有兴趣。之后的几天,我发现她的寝室就在我们404的旁边——403,我们之间的交际越来越多,从对她有些看法,到现在的无话不谈。

就在分班的前一天晚上,我去她们寝室吃东西,一进去,发现陈波宇、舒佳娟、高一泓都在哭,只有猴哥一人没有哭。我看着她们一个个舍不得五班而哭,于是我抱着陈波宇也哭了。猴哥一直在安慰我们,直到把我哄去睡觉。猴哥人很好,她喜欢交朋友,所以她在初一认识很多人,也是因为她我才认识更多的朋友。就在我刚入校参加体检的那一次,猴哥还一边安慰我,,陪我吃早餐,高一泓也还在抽血,她看高一泓没来吃早餐,就带了两个蛋糕给她。

猴哥这个朋友我算是没白交。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6

我的心里有这么两位同学,她们的性格一个是温柔的,一个在课堂上总是滔滔不绝。她们分别是李敏甲,唐梓畅。

温柔的她——李敏甲。在她那弯弯的柳叶眉下面,有一双像星星一样闪闪发光的大眼睛,一张能说到人心里的毛病和痛苦的嘴巴。一头蓬松漂亮的头发,被一个粉色的皮筋绑住。就在那件事过后,我更加关注她。

那一次的中午放学,我们去饭堂去吃饭。在去饭堂的路上,我一直闷闷不乐。她看见我闷闷不乐的样子,又看一下我的眼睛,只见一个金豆豆似的泪珠快要从我的眼眶里掉下来。她一见我的眼泪快要掉下来了,赶紧过来给我擦,并疑惑地问我:“你怎么了,为什么要哭啊?”“我遇到了烦心事,你不用管我……”我这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她就问我:“什么烦心事呀,说出来,让我也知道呗,说不定我还可以帮你呢。”我把那件事给她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她说:“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件事我可以帮你,吃完饭再和你说。”她的脸上露出了甜甜的微笑,这让我不禁喉咙里一甜,也朝她回了一个笑容。吃完饭,她帮我把那件事情解决了,我很开心。从此,我和她成为了不离不弃的好朋友。

再说一说另一个同学吧,她总是在课堂上滔滔不绝。她叫唐梓畅,经常留着刘海,扎着马尾,总是穿着灰裤子、灰衣服,外套总是校服,胖胖的脸上,显出一双小小的眼睛。她总是说自己是虚胖,可是她越说自己是虚胖,我就越觉得她就很胖。

一次上课,我在听课,唐梓畅就给我一张纸,小声地说:“把这个给白江璘,不许看。”我把手放在桌下,打开那张纸,看了一下纸上的内容,便撕了一张纸,写上“别看,请注意听讲”几个字,叠成小方块,放在里面,给了白江璘。他看了看我,一脸疑惑的样子。我指了指唐梓畅。他知道是唐梓畅给他的。无意中,我听见唐梓畅又在滔滔不绝地说话,我对她没办法了,就不管她。

这就是我的两个朋友,她们的性格让我难忘。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7

高尔基爷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真好!我就是从书里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许多科学知识等等。书是怎样成为我的好朋友的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每晚睡觉前不听上两三个故事,绝对睡不着,躺在被窝里,听着故事入眠,真是一种…享受。有时我做错了事,妈妈就用不讲故事来惩罚我,那一夜可过得真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上了一年级,老师教我们学完拼音后,妈妈就对我说:“要学会自己看书了!妈妈也有自己的书要看。”从此,妈妈就不给我讲故事了。刚开始,我很不习惯睡前看书,因为有很多字不认识,要拼拼音,常会打断连续性,感觉很累。但妈妈说到做到,我实在忍受不了没有故事的夜晚,只好打开了《365夜故事》,这是我一个人单独看的第一本书,我至今记得。那一夜,我看了19页,接下来,越看越有味道,再也不用妈妈讲了。

也就从那时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生涯。我喜欢书中的油墨味,喜欢书中的形容词、拟人句、比喻句等等,还摘录下来,写作时还帮了我的大忙。我越来越喜欢书,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它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同学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书,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科学奥秘,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书,让我知道了友情、亲情的可贵,让我和同学更加友好相处,更加尊重爸爸妈妈的劳动成果,更加孝敬爷爷奶奶……我还从很多故事中懂得了道理:读了《孔融让梨》的故事,懂得了要把大的让给长辈;读了《李时珍冒险捉白花蛇》的故事,懂得了“百闻不如一见,一见不如实践”的道理;读了《徐文长巧端汤面碗》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只要善于思考,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书,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你不仅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让我越来越聪明,更让我得到了无数快乐,让我更珍惜和感恩身边的人,我真感谢你!我要你永远陪伴着我!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8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每个人的世界里会有朋友,有了朋友才拥有快乐,进入初中,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新朋友,就让我来一一介绍吧。

我有一个最潮流的新朋友,他的名字就叫做秦政,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霸气哦,与我国的第一个皇帝同姓啊。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潮流阿政”,这个别称我十分喜欢,说起“潮流”这个词,你一定会以为就是很时尚的人吧,其实他也没有多时尚,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小小的个子,胖嘟嘟的,心地善良,模样蛮可爱。或许我们同年,无论大小,我们都叫他“政哥”而已。

我还有一个最聪明的新朋友,他叫余思禹,他是我们班里的“学霸”,他的各科成绩都很好,他还有一个绰号叫做“余霸”,也许是真的像浴霸一样光芒四射、暖气四溢吧,我们总是以他为楷模。我知道我攀不起这个称号,但我会努力,我要向余思禹同学学习。

我还有一个只会喊口号的新朋友,他名号叫刘贤庚,他总说以前的他可以考全班第一,可是他的理想太远太大,他的行动太少太缓,甚至没有。所以永远都不会成功,我为他可是担心透了啊!可是在开运动会的时候,他喊口号说他可以铅球拿第一,可没想到居然梦想成真了,他真的夺得了年级铅球冠军,我才发现他的口号没白喊!是啊,做事要自信。

我还有一个老实憨厚的新朋友,他就是孔德飞,他每一次做作业都非常认真,老实的看着试卷上的每一个题目,然后得出一个一个正确的答案,他总是不在课堂上讲话,不开任何小差,只会认认真真的读题、听讲、问答、笔记,一丝不苟的,我可真佩服他。

我还有一个最要好的新朋友,他的名字真特别,四个字——刘贤立巾,我把他当为最好的朋友是因为我和他差不多合二为一,都可以用一个词来代替,那就是形影不离,我和他,可真是最要好的兄弟了,个头差不多,一样机灵可爱,新老师总是混淆我们俩。我和他的学习成绩也都差不多,不相上下。可是我还不知道他是不是这样认为的呢,很多是时候我们所想所做都会一模一样,老师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这些就是我新朋友,也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爱他们。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9

它,穿着棕色的外套,有点黑毛,耳朵尖尖的,像个高贵的女王,让我对她宠爱有加。他能是谁?告诉你,他是我的朋友,一只狐狸狗。他很小,所以我叫他“小家伙”。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家人去温州乐园玩,当然,小家伙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被这里的比赛陶醉了。我带着小家伙去玩旋转木马,小家伙舔着我的脚,好像很开心。我们玩得很开心。过了一会儿,我们把小的留了下来。在儿童公园要关门的时候,我们意识到自己忽略了它,马上去找,可是我找不到,快要哭了。我妈好心安慰我说:“安娜,算了,也许我们找不到小的了。我们先回去吧!”我哭着说:“我在找他!”妈妈和蔼地说:“下次我妈给你买一个一模一样的,好吗?”我用奶说:“我不要,我要我的小家伙!”突然,我对妈妈说:“妈妈,我们去车上找找吧。”

,没准儿,它在那儿等我们呢。”走到了车旁,忽然,小不点儿从车下跑出来,开心地舔着我的脚,“汪汪汪”地叫着。我看见了小不点儿,心花怒放,开心极了!我这时候才知道,小不点儿早已成为了我最亲密的朋友。

小不点儿不仅十分聪明,而且十分害羞。记得有一次,我把饭放在它的面前,它一点儿都不吃,羞涩地躲进沙发底下。唉,真是不给我面子,我把饭放在那儿。小不点儿,马上“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可能它是怕我们看见它吃东西的“丑态”,从不在我们面前吃东西,每次等我回来收拾时,那个碗早已空空如也了。记得还有一次,我要拿照相机给小不点儿拍照,我拿着照相机,小不点儿见了,马上钻进床底下去,在里面叫着,好像再说:“主人,主人,不要拍我,人家会害羞的!”

我写作业的时候,小不点儿总会舔着我的脚,好像在说:“小主人,我们去玩吧!”如果我要继续写,它就会安静地回去睡觉,开始它美好的梦……不打扰我写作业;我出去的'时候,小不点儿这个“跟屁虫”就一直跟在我的后面,一步也不离开,就像影子在阳光下,一直跟着人一样……瞧!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小不点儿。也许,我永远也忘不了它,它谁也不可以替代,它身上有着我们的许多美好回忆……

这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小不点儿。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0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当对方有困难的时候,我们都会相互帮助,这个朋友就是我的同班同学——金晶。

金晶很瘦,就像一根黄瓜,所以,她是典型的“黄瓜型”。她的学习在班里是中上等的,一些作业她很快就能完成。平常,我们会在一起交流学习心得,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

记得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在班上只认识和我在一个幼儿园的同学有:宋玉坤、白浩玉和严德轩,后来知道,在幼儿园里我最好的两个朋友黄颜如玉和李可欣都分在三班,我每天下课以后都找她们一起玩。之后,我想多交朋友,扩大朋友圈,当我看到金晶和杨晶晶在一起快乐地玩耍时,我走过去,胆小又害怕地问:“我可以和你们玩吗?”“欢迎你加入!”她们微笑着向我伸出手来,我感到很温暖。每天下课就凑在一起玩,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

在星期六和星期日里,我和金晶写完作业,就相约去一个地方玩:去看风景时会拿一个漂亮的小本子,在上面写许许多多的笔记,这样,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还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

在学校,当我玩着玩着,突然一滴血滴在地板上,金晶就知道,我流鼻血了,她急忙帮我洗还不住地起我,“你怎么样了?”、“你好些了吗?”等话语,虽然我嘴上说“没事。”但心里充满了温暖。后来,有一次金晶上体育课时,鼻血突然“哗哗”地流,我很紧张:“你怎么也流鼻血?一会别跑步了。”她挥挥手,朝我笑笑,“没事的。”听到她没事,我就放心了。

在我发烧不能上学时,金晶就经常把发下来的新书或卷子一样一样地送到我家,我被这种友谊感动了,泪花在眼里骨碌碌地转。每天放学以后,她还打电话告诉我作业,然后,我们一聊,就是好长时间,她每次都关怀地询问我的情况,我心里很是感激,为拥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自豪。

在课堂上,我们比着谁的学习好;在生活中,我们比着谁最孝顺;遇到困难,我们比着谁先解决。我们是学习上的好伙伴,我们是生活中的好朋友。我让我们之间的友情永远保持下去,伴随终身。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1

经过精挑细选,我们买了两瓶饮料,付钱后,准备回去。这时,段越说:“你把钱拿来看看里面有没有假币。”我说:“怎么会呢?别管了,快点走!”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拿钱就开始检查了,在检查一枚一元的硬币的时候,发现了破绽,“阿姨,这一枚可不可以换一下……

我的好朋友名叫段越,他在我们五年级可谓“远近闻名”啊,之所以远近闻名是因为他成绩非常的好,不说班里,在全年级都名列前茅。

段越长得不高也不矮,非常的瘦,看起来非常可爱。他精通语、数、英三科,其它附科也不错。其实,他成绩好的秘诀就是非常的细心。

他的细心表现在许多地方,无论生活、学习,他都非常的细心。

有一次,我们去逛商场,从早到晚我们都没有喝水,于是,我们去买饮料喝。

经过精挑细选,我们买了两瓶饮料,付钱后,准备回去。这时,段越说:“你把钱拿来看看里面有没有假币。”我说:“怎么会呢?别管了,快点走!”不管三七二十一,他拿钱就开始检查了,在检查一枚一元的硬币的时候,发现了破绽,“阿姨,这一枚可不可以换一下?”段越说,“咦?说曹操曹操到,怎么?有假币啦?”我惊奇的问,那位阿姨说:“不会吧,我检查一下。”结果证明,段越所说的属实,那一枚硬币的确是假币,服务员阿姨向我们道了歉。

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段越在生活中是非常的细心的,对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我是做不到的,所以应该在生活中多多留意,多多细心才行。

他不仅在生活上很细心,而且在学习上也是非常的。

我们在外面学英语,老师出题给我们做,他总是可以检查出一些小错误来,比如打错了标点符号,字母写错了等等。我觉得他做题好像不是在做,而是在挑毛病。

段越还有很多的优点,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他,取长补短,不再粗心。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段越。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2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有如难兄难弟,我们同甘共苦,总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也像我的`垃圾桶,每当我倾吐心事时,说话有如万马奔腾,一个个的字有如千万匹马从我的嘴里冲出,就算我说话有如机关枪一样,他都会用心去倾听,并给我安慰,在我遇到困难时,他绝对不会袖手旁观,一定是义不容辞的鼎力相助。

我对他的了解,他绝对不是我生命中无情的影子,因为当我走到没有光亮的地方时他不会如影子般拔腿就跑,消失得无影无踪,反而拿起比阳光更亮的热情照亮着我。每一天的上、下学我都跟他走在一起,如影随形,而我们也有超乎常人的默契,常常异口同声的回答问题,我们也常常一起写功课、一起玩乐。

有一次我们约好要在一个餐厅一起吃饭,结果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他一直不来,连一通电话都不打,打过去也不接,最后我生气的走回家了。在家我打开即时通,看到他在线上,顿时火冒三丈、暴跳如雷,在及时通上打到:“你居然有空上即时通却不来,你知道我等你很久了吗?你这个‘大笨蛋’!”我二话不说就生气的把即时通关掉了。

第二天上课的的时候我并没有和他一起上学,我坐在位子上,还是一肚子气。一会儿有一个人走了近来,他住着拐杖,缓缓的走,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看着他脚上的石膏感到非常的愧疚,我才知道那时他要走到餐厅时发生了车祸,手机掉到地上摔坏了;送医后,只能躺在病床上拿着笔电等我上线,结果我……我心里十分的愧疚,当下对他认错,他不但没有责备我,还反过来安慰我,叫我不要太伤心、太自责。我不听话的眼泪,当场夺眶而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过能改,善莫大焉!”人难免会犯错,而犯错时应该要知错能改,勇敢的去认错、去面对;我更感谢好友开阔的心胸,这样的好朋友,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3

朋友就是人生的最大的财富,我的好朋友很多,不过有一位是最让我敬佩和我最亲密的朋友那就是——林磊!他和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的美好时光。

他卧蚕眉,红脸蛋、大眼睛、巧嘴巴、黑头发,一看别提多有多可爱了。戴上了眼镜就是一位能说会道、聪明机智的书生。他不但可爱而且对历史也有很大的研究,他对所有朝代及每朝的皇帝姓氏都了如指掌并一一道出。有一次上课,老师讲到了三国时期,他站起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说,使我产生了敬佩之情,以致于我钦佩地叫他“磊哥”。现在我都会称他为“上知天文,下晓地理”的“诸葛亮!”我知道这是因为他特别爱看课外书,在他的影响下我也越来越喜欢看课外书了。

一天的体育课上,我们用尽全身力气跑完八百米,汗珠已是豆那么大颗从额头两侧不停流出来,喉咙更是渴的不行了,已开始痛苦呻吟,我感觉身体很不舒服,就侧卧在大厅的大理石上。磊哥走了过来,手里拿着钱,嘴里哼着“买水喽-!”“对呀!买水!”我心里想,手摸摸口袋空空如也“唉”我心里一阵叹息!好像生命之火被无情的大雨扑灭了。“咦!啟濠,你怎么了!那儿不舒服?”磊哥既幽默又有点担心地问。“哦!我知道了,你是口渴了吧!”磊哥像是被解开心锁似的说,我点点那如巨石般重的头。磊哥说:“那好办,我忍一忍,给你买水喝~~!”不一会儿,一瓶充满“阳光”的水来了,我一口气喝完了!才想起他,擦了擦嘴不好思的说:“对不起!磊哥,我没给你留点儿!”“没关系!没关系!”我不渴。这不是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伟大精神吗?这使我越来越敬佩他。敬佩地像一座桥,把我们俩的亲密紧紧联在一起!我也下定决心要学习这种崇高的品德,不是吗?

在生活中,磊哥经常提醒我上课要认真,教我怎样认识错误,教导我不能有忌妒心~~~~他使我在快乐中成长;在快乐中求

知;在快乐中交友;在快乐中明理。他教会了我很多很多,以致于我们俩人都你追我赶,共同进步。他是我真正的朋友,给予我帮助的朋友!

朋友就是像一股清泉滋润自己的心田;朋友就像一盏明灯照亮自己的心角。朋友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你的心锁,啊――朋友,我最亲密的朋友-林磊。

我要和你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4

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是一位看了37年的风景,却依然显的年轻的人,她无时无刻不和我黏在一起,她对我来说还有另一个称呼,那就是“妈妈”。

我的妈妈和普通人一样,身为人母,照顾孩子。也有望女成凤的想法,但不是每一位有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我的妈妈,我的母亲当然也有于别的妈妈不同的特点,不管外形还是性格方面,使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能找到她。

母亲的身高中等,长像平凡,但奇特的是她的头发,终年都是那般长度,丝毫没有长长的意愿,这让想烫波浪卷的母亲甚为烦恼,但我却很高兴,因为母亲的头发似丝绸润滑,要是烫了,就没有那种柔顺的感觉了,母亲的头发不是完全乌黑的,而是黑中略带点金色,因此她总是抱怨,而我却认为黑中透点黄在太阳的照射下犹为闪亮,不觉让人产生头发上生产金子的错觉。

或许是因为头发接受大量的阳光,所以性格才会这般火爆,不觉让我联想到她是在火山旁生出来的。你听,火山又喷发了,就因为起床没有叠被子,吃完饭没有收碗,因此就在我耳旁喋喋不休的唠叨起来:“你都长这么大了,女孩家怎么连这些都不会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一般等母亲要发脾气时候,我都会端上一杯热水递到她面前,然后自觉去听英语词带了,每当母亲看到这一切后都不自觉的微笑起来,或许这也是流露出母亲望女成凤的想法所在。

其实母亲这一切的行为,都是对我的期望,从小讲到大,小时候听起来也许会感到厌烦,甚至顶嘴、久而久之长大了也就成了习惯了,有时把这些所为的唠叨当做一首歌来欣赏,从那儿我听懂了母亲对女儿的关爱和期望,因此在我无聊时总要跟她玩闹一翻,说说笑话,唱唱歌,而母亲就当一位忠实的听众,仔仔细细的听着,有时突然一变,就变成了评为,忍不住的点评几句,我总哼哼的点头,然后以一个“王儿麻子boy”收场了,逗的我俩大笑。

从小到大,我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是最长的,我对她是那样的崇拜,而有时我却于她是那样的嬉戏,一份母女感情,在时间的流逝中不觉渗入了一份朋友的情感,在那里我体验到的不仅仅是一份关爱,还有一份友谊,因此我想说:“我爱我独一无二的妈妈”。

我的朋友初一作文15

时间像流水般哗啦啦喧嚷着远逝,每一朵浪花都承载着别人所不知道的秘密与感激。原来记忆永不会退色的,只要我们肯重新拾取,一切只在昨天,倏忽间又在脑海浮现。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你是否还记得,我刚转来时,你亲昵的拉着我的手,带我在校园里逛着。告诉我哪边是食堂,里面的饭很难吃;告诉我哪边是厕所,手纸要自己备;告诉我那边是图书馆,不过经常借不到书……我只是傻笑着。

高山流水

是你,在我想家时,偷偷地爬上我的床,安慰我一直到天明。

那次,你不小心把我的笔记撕坏了,我愤怒的转身,只留给你一个背影。是你,晚上在被窝里打着电棒,用胶带一点点的拼好。早上你红肿着双眼把它交给我时,我压住内心的疼惜,只对你说了句“傻瓜”。

我知道,是你一次又一次的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在我被老师罚而伤心时,在我考好试目中无人时;在我和父母吵完架无处发泄时;是你一次又一次的忍受着我如雨的泪水。待我停止哭泣时,你笑着拍着我的肩膀:“走,该你请客了!”

话说今日离别,泪如雨;

那天拍毕业照时,我们展示出自己最好的一面。但在闪光的快亮起的时刻,你忽然转过头问我:“我们是不是要分离?”我不敢回答。

是啊,我们是要分离,要松开一直握了四年的手,只为了能够挥舞双臂,飞向更遥远的地方。

是啊,我们是要分离,解开我们这四年用友情编织的绳子,只为了能飞的更高。

我的朋友,没事!即使我们要分离,但至少曾经,我们笑过,闹过,哭过。有彼此安慰的眼神,这就够了。我们那用友情编织的美好时光将永远所在我们的记忆里。

一份牵挂记心间

几年过去了,那份友情依然未改,一起走过的日子回想起来依旧如此真实,如此美好!

是谁说的,朋友是你一生一世的牵挂,其实,一生一世牵挂你的人是朋友。

谢谢你我的朋友,你给我留下了一段值得回忆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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