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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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一本好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一本好书作文6篇

读一本好书作文1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使人向善。每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尽情的享用一套营养大餐。让我们—一起来享用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受益匪浅,小女孩那痛苦的经历,悲惨的遭遇,令我浮想联翩。当读完后,我也有些自责:为什么我帮不了她!由此,我想到了5·12地震中的那些孤儿们,他们不也正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但这次,令我欣慰的是我们并没有视而不见,而是极积参与救灾活动,捐款、捐物毫无保留的奉献我们的爱心,用大爱的力量构筑起和谐的桥梁。

那些灾区的孤儿们,当他们饥肠辘辘的时候,是否也有想到香喷喷的面包?当他们冷得瑟瑟发抖时,是否也想过靠在暖烘烘的炉火边?当他们远离亲人,飘泊无助时,是否也想拥有一个等待着他们的温暖的`怀抱……他们那苍白无助的面庞还时不时在我眼前浮现,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亲的撕心裂肺的声音还在我的耳边回荡。那些可怜的孤儿们和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同的是,小女孩最终争脱尘世的苦难,在幸福和满足中笑着离去,而那些孤儿们是要以足够的勇气来面对现实——尽管有多么惨痛。但是,我使终坚信,黎明的瞩光终会出现在他们的眼前,让他们重新获得快乐。不知道像这样残酷的现实到何时才能终止。而我能做到的就是和大家一起将我们的爱心无私的奉献给灾区的孤儿们;让他们知道,其实你并不孤单,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只想对他们说:孩子你要坚强,我们都在看着你。

读书,令我想到的太多太多,书是智慧的宝库,我们只有不断地读书,不断地吸取书中的精华,才能不断地获得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读一本好书作文2

日本著名学者池田大作在《青春对话》一书中,有一部分是与两位高中部长谈有关读书的对话。由此引发的随感让我们在读书的同时,认识到要抱有怎样的心情和读书态度。

好书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结晶,好书就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之所以有了好书,人类才有憧憬,才有发展的幻想,才有真理的启迪,才有舒适的愉悦和情感的奔放。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同邂逅到一位伟大的老师,能否体会到“阅读的喜悦”,其人生的深度、广度,会有天渊之别。抱有与好书交谈的态度,在阅读中吸收书中的雨露和蜜酿,去结识让人崇拜、钦佩的人物,的确是一件让人赏心悦目的事情。“阅读当中能发现人生的花絮、河川、道路、旅程。有星辰、有光,有高兴、有愤怒,有辽阔的感情大海、有理智的船只、有无边无际诗样的风,有梦想、有戏剧,别有天地。”

与好书交谈,先要“与书为友”,把阅读当做和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大凡有些生活经历的人会有这样的体会,面对一本好书,只要你走进它,便可以从它的描写、情节、内容让你感到亦真亦幻,只要你诚心从中汲取,生活的启发、联想、反思、挫折,会让你激动,会让你向往,会让你沉稳,会让你坚强。只要你肯和它“交谈”,就能体会到你站到又高一层的台阶去观察社会,去审视人间的世态炎凉。

抱着与好书交谈的态度读书,就是把一本好书当做结识了一位有缘的朋友,一旦你打开它,就与它相识了,就不要因为工作忙、生活节奏快、太多的应酬、太重的负担而放弃这个朋友。“诸君对喜欢的人不也是渴望见对方一面,就算看一眼,见五分钟也好。道理是一样的.。”早上、中午、晚上各抽出十分钟来看书的话,一天就能看三十分钟的书。不如说,愈在忙碌中抽出时间来看书,愈能集中注意力。有时比起漫不经心地看半天书要来得印象深刻。

读书像旅行,能与东南西北素昧平生的人物、风景相遇。而且没有时空的限制,可以和亚历山大大帝一起远征,和苏格拉底、雨果为友,交谈对话。《徒然草》的作者兼好法师也这样描述:一个人在灯下阅文,与古人为友,不了解这份喜悦,是多么可惜呀!就如同入宝山却空手而回一样。

与好书交谈,正如池田大作先生所说:不光要只注意书中的故事情节,如果边阅读、边思考,了解此书的出版渊源及历史背景、社会状况,书中人物以及书中所要传达的含意,了解作者的境遇、人生观、世界观,这样就能与之交谈得更深刻一些。

总之身边有好书是很重要的,与好书结识、与好书交谈,如同健康的身体需要食物的营养,健康的心灵需要书籍的营养。好书如教师、前辈、父母的存在。好书当中有智慧之泉、生命之泉,有人类善良的灵魂。

读一本好书作文3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读一本好书作文4

小鱼喜欢无边无际的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蔚蓝的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而感人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与书促长谈。

打开我小小的书橱,里面放着很多好看的书:《作文大全》、《安徒生童话》、《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爱的`教育》等等。但是,在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我之所以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是因为它的内容十分精彩丰富。它给了我很多日常生活的知识。它包括地球篇,也告诉了我们问题的答案。比如:地球是怎样形成的呢?太阳为什么会发光呢?地球有多重呢?动物也怕孤独吗?这些精彩的内容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记得星期天的上午,我在房间里认真地做作业,正当我思考着问题的时候,弟弟扑地走了进来,把我的思路给打断了。我气呼呼地问:“什么事呀?”“姐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地球有多重,年龄有多大呀?”听了后,我觉得这个问题好熟悉,好像在《十万个为什么》那本书里看过,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地球篇那一页。“讲述了世界上第一个“称”地球重量的人是卡文迪许。有一天,他看见几个孩子用镜子反向太阳光玩,小镜子稍一转动,远处的光斑就有了大幅度位移,他顿开茅塞,连忙按照这个原理改装了实验仪器,使测量的灵敏度大大提高。就这样,他测量出地球的数量值是4.977×1024公斤,总共是597600亿亿吨,即将近六十万亿亿吨,年龄是46亿岁了。”弟弟听了,说:“姐姐,你真棒,你真是百事通呀!”听到这赞美,我心里美滋滋的。

从这接触到《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心中多少个问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领悟到要增长知识,寻求真理,就必须“凡事要问为什么?”才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

读书其实是一个奇妙的过程:他人的智慧,通过你的眼睛成为可见的,然后通过感觉的门廊,经过想象力的天井,进入你心灵的空间,激过你心中滚滚的波浪,因为读书,你狭窄的心灵逐渐变大,变得丰富多彩,甚至可以变成一个又大又亮的心灵宇宙。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其实,书――是最好的朋友,当生活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远也不会背弃你的!热爱读书吧!快乐读书吧!让书成为你一生的朋友,一生的伴侣吧!

读一本好书作文5

这里的孩子一出生,立即由父母亲为他种一棵树。今后,这棵树就与他不离不弃,一起变老。当这个人死了,村人就把这棵树砍下,小心翼翼地取其中段剖成四瓣,保留树皮,裹着遗体埋在密林深处的泥土里,再在上面种一棵树。没有坟头,没有墓碑,只有这么一棵长青的树,象征着生命还在延续。其实不仅仅是象征,遗体很快化作了泥土,实实在在地滋养着碧绿的生命。

因此,这个万木茂盛的山头,虽然看不到一个坟头,一块墓碑,却是一个巨大的陵园。但转念一想又不是,因为这里找不到生命的终点。似乎是终点了,定睛一看怎么又变成了起点。只觉得代代祖辈都聚合在这里了,每一位不管年纪多老都浑身滋润,生气勃勃。

这里没有丝毫悲哀,甚至也没有悼念。抬头一望哪棵树长得高,身边的老人就微笑着说一声:那是小虎他爷爷,壮实着呢。

又见到一棵老树挂满了藤花,有人说了:他呀,历来有女人缘,四代了,年年挂最多的`花。

这里有一棵新树还不大精神,一位火枪手向我介绍:这是哥们,两个月前喝醉了再也不理大家了,现在还没有醒透呢。

面对前方那棵古树,陪着我们的火枪手停止了说笑。原来那是这个部落世袭苗王滚内拉的生命树,也是这个山头最尊贵的神树。火枪手们用苗语恭敬地称它为“杜霞冕”。

反正,不管尊卑长幼,全都在这个山头盘根错节地活在一起了。这儿的家谱总是沾满了露水,这里的村史总是环绕着鸟鸣。村寨里的哪一个人遇到了忧愁或是喜乐,只要在树丛中一站,立即成了祖祖辈辈的事,家家户户的事。这里是村寨的延伸,也可以反过来说,村寨从这里生成。

现在,世界各国的智者面对地球的生态危机都在重新思考与自然的关系,但在这里恰恰没有这种关系。人即是树,树即是人,全然一体,何来关系?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死观念。既然灵魂与躯体都与树林山川全然一体了,那又何来生死?陶渊明所说的“托体同山阿”,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却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哪一种生死仪式,优于这里让人与树紧相交融的生命流程。在别的地方,“虽死犹生”、“万古长青”、“生生不息”是一种夸饰的美言,但在这里却是事实。

“生也一棵树,死也一棵树”。这么朴素的想法和做法,是对人类生命本质的突破性发言。世上那么多宗教团体和学术机构从古至今都在研究生命的奥秘,现在我抬头仰望,这个山头的冲天大树,正与远处那些暮色中的教堂、日光下的穹顶、云霞中的学府,遥相呼应。

比来比去,还是这儿最为透彻,透彻到了简明。

读一本好书作文6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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