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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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这个人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个人的作文

这个人的作文1

我这个人喜欢在课堂上装“淑女”一言不发,在课下却当“小子”满楼道跑,在生活中马马虎虎,“对付锅铲”时,却也蛮认真。

说起马虎,令我后悔的事可真不少。就拿那次考试来说吧,我认认真真地答卷,本以为与一百分不会再擦肩而过,谁知等待我的却是用红笔写出的99。5。我发疯似的翻着卷子,目光在一个逗号上定格,天哪!这里应该写的是句号,我为什么没有检查标点符号呢?我有想撕掉这张卷子的冲动。

说起厨艺,我可不马虎。炖汤、做包子、糖醋带鱼、清蒸鲤鱼、样样都会!当然,主要是因为有个“大厨”妈妈。在我的厨房功绩上最辉煌的一笔,就是那次做可乐鸡翅了。那次姐姐要来家里做客,不巧的是妈妈生病了,让我和姐姐煮方便面吃。我想:姐姐是客人,怎么能让客人吃方便面呢?我来做饭吧!

我把米饭蒸上,想想家里还有几罐可口可乐,正想开一罐喝,猛然记起冰箱下层还有一袋鸡翅呢!姐姐最爱喝可乐,不如……我用鸡翅,可乐,葱姜蒜,还有基本的调味品,做了一盘色泽酱红的可乐鸡翅,姐姐吃了赞不绝口。

哦,差点忘了,我还很喜欢画素描画呢!记得第一次画几何素描的时候,我好不容易画出来一个正方形的结构图,推推坐在我旁边的翟,问:“翟,我画的还行吧?”恰巧经过我身后的老师说:“行什么行呀?都画成面包啦!”原来,由于第一次画的`缘故,我画不直,把直线画成曲线了。虽然现在的我已经可以画更难的静物素描了,但想到第一次画出的“面包”,还是忍不住想笑。

我这个人,有点小才艺,但不像别人那么一丝不苟。不过我会很努力,努力做独一无二的自己。

这个人的作文2

这个人平凡而普通,淳朴而善良;这个人每天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地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他的个子不是很高,话不多,但说起话来有着粗厚的嗓音。头发短短的,脸方方的,看上去十分和蔼可亲。

记得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了一串钥匙,便交给了他。他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到每个班都伸长脖子问一句:“哪位同学的钥匙丢了?快看看自己丢钥匙了没?”他走到我们班,手上举着那串钥匙大声地问:“哪位同学丢了钥匙?快看看自己的书包。”一听这话,同学们都翻起了书包,突然,一个同学疑惑地问:“哎!我的.钥匙呢?”话音刚落,他便一路小跑到那位同学身边,并把钥匙递给他,说道:“快看看,这是不是你的钥匙?”那位同学观察了三秒钟,激动地大叫:“对,这就是我的钥匙。谢谢师傅!”“不客气。小同学,千万别再把钥匙弄丢了。行了,你们上课吧,我走了。”他摆摆手,便走出了教室。

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教学楼一共四层,每层四个教室,他居然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寻找失主!要知道,他完全可以将钥匙放到校门口,等待失主去认领。

说到这里,也许你已经猜到这个人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们学校的门岗保安。其实啊,他不只有热心善良这一个优点,还有很多很多:他还风趣幽默、关爱学生、热爱工作……同学们都很喜欢他,进校门时说一句:“爷爷好!”出校门时说一句:“爷爷再见!”

还记得曾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善良的行为使人的灵魂变得高尚”。我想,虽然门岗保安这份工作很平凡,但他因为有善良的品质而变得十分高尚。

这个人的作文3

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哪怕他不曾对我说过一言一语道,我能听到他的声音,他就是我的爸爸。

在初一的时候我也是刚来的陇西,离开了父母,独自一个人来到这个地方求学。因为刚开始不适应也没有朋友,所以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学习成绩也是很理想。

然而,初二时,我的成绩上下浮动,我妈就经常说我给我讲讲她所谓的道理,然后我爸他从来没有说过他同事隔三差五的拿东西看我,为此我感到很惭愧。

初三时,我发现我彻底凉凉了,一次考试退步了整整二十个名次,正是因为这一次考试,我妈把我爸为我转学求人的事告诉了我。他平时是一个十分要强,十分好胜的人,为了自己的女儿向别人低三下四,为此我感到十分惭愧。报答爸爸成为了我中考前一个月学习的动力,每当不想学习的'时候,我就会想到爸爸。然而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我考入了自己理想的高中,也考入了爸爸让我想要考的高中。

在查成绩的那一天,全家人都在等着群里发成绩很难的那一刻。当一张张红纸弹出的时候,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要晕了,太紧张了,当时只敢看名字,不敢看分数,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看到爸爸在向我笑,然后他给我竖起了一个大拇指。虽然说这次成绩不是很理想,但在我中考前一个成绩的基础上,进步150分。看着爸爸,我觉得很愧疚,很后悔。

这世间没有白下的功夫,也没有白白的收获,愿我们为自己的家人努力一把吧!

这个人的作文4

他这个人吧,既平凡又不平凡。

郁郁葱葱的头发,秀气的脸庞,让人咋一看像个小姑娘。总是穿着一身黑或者白的行装,淡淡的眉毛与他中等大的眼睛显得极为不对称。笔挺的鼻子,干涩的.嘴唇和皮肤,以及每到冬天都会变红的耳朵,这便是他了。

在学校里见到他,不是在操场上奔跑,大汗淋漓,便是在树荫底下捧着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偶尔嘴上还会抿着一片树叶。用静若兔子动若脱鬼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他这个人吧,在同龄人中也算得上高了,体型纤瘦,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每到阴雨天,他笃定在发呆,睡觉。他狂吃不胖,就为这一点,班里有许多同学羡慕他。

会跳街舞的男生一般都很酷,他也不例外,参加大大小小的街舞比赛`、表演不计其数,他说自己很低调,实则不然,相反,他的性格很张扬,但他并非没有张扬的资本,运动学习足以让他骄傲。他当然也有缺点:科学课、音乐课上他就喜欢跟老师对着干。记得期末考试,他门门课目九十五以上,就科学差点儿不及格。用音乐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屌丝”、“音痴”。记得有一次,英语课上有一句话是警察对一位丢失儿子的母亲说:“你的儿子在我这儿”他却硬说是:“你的儿子在我的手里!”让警察摇身一变,成了绑匪。

他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唯一的抱负就是成为一名作家。他深藏不露,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懂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我觉得他像我,实际上,他即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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