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作文(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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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人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人作文(精选15篇)

我喜欢的人作文1

他——是我从小学就开始喜欢的人,可是,13年了,他还是没有发现。

我叫叶栀,今天是我的大学之旅的第一天。而在篮球场那边打篮球的那个,就是我喜欢了13年的人——林嘉锡。他是一个挺开朗的人,嗯……有洁癖,不太喜欢与女生接触,所以,我当了他13年的“挡箭牌”——每一次有女生围着他的时候,他就把我拉出来抵住他们……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喜欢他。

可是……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就一直躲着我——我走去哪里他就立刻走去另一个地方,我们这样的相处模式已经很久了,直到最近的几天我才琢磨出——他可能讨厌我。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这几天就天天做噩梦,于是我就每天都假想着——这只是我的想法而已,一定不会是这样的!但——事情总是不如意的。我看到他在篮球场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而且笑的还很灿烂,当时,我都觉得我可以听到我心碎的声音了。原来一直躲着我,就是因为他有了喜欢的人。大学之旅的第一天,本应是开开心心的去找他,但我现在却是最不想看到他。

大学之旅已经过去一年了,我再也没去打扰他了。每当他找我的时候,我都是打着我要学习的名号拒绝他。除了有时经过篮球场的时候会偶尔碰上,其他的时间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以前我的世界里全都是他,现在我的世界里全都不是他。每当我回到家里,家人问我怎么没跟他走在一起了,我都只是一笑而过。

是我想要这样的吗?既然他的世界里从未有我,那我为什么还不离开?

直到大学毕业典礼那天,他问我怎么了,为什么大学四年间,一直都不理他。我笑着说:“没什么,我就是觉得以后要找个好工作,我想学好点。”接下来他多我说的话,点亮了我落魄的一生。

“那你可不可以不要不理我,工作什么的有那么重要吗?大不了我养你啊。只要你不要离开我。”

五年后,林嘉栀——我们的爱情结晶,她问我说:“妈妈,以前是不是爸爸追的你啊?”我摸摸她的头,笑着说“是啊,怎么说吧,我也喜欢了你爸这么多年了,他要是没有什么表示,那你又是哪里来的呢?”

我喜欢的人作文2

有人喜欢麦迪的优雅华丽,麦迪是篮球场上的舞者,舞步翩翩;有人喜欢乔丹的王道气质,乔丹是篮球场上的尊者,威慑四方;有人喜欢奥尼尔的霸道和大块头,奥尼尔是球场上的大力士,强悍无比;而我,却喜欢雷吉。米勒的三分,米勒是篮球场上的刺客,一刀见血。

每一个优秀篮球运动员都有一个传奇的故事,米勒的传奇源于他五岁前还是一个靠拐杖行走的小孩,当他在球场退役时,他的得分是NBA的13位,米勒创造了奇迹。

我喜欢米勒的三分出手,姿势不比麦迪华丽,也比不上阿伦的标准,但是他为我们上演了无数场“米勒时刻”的伟大比赛。面对尼克斯队的8。9秒8分,还是最后一节三分球5投5中的25分,都让我无数次热血沸腾。看他的出手,犹如看见一道夺目的闪电划过天空,然后是雷霆般的热烈掌声;仿佛看见一道飘逸的彩虹穿越风雨,然后是仰望天空的叹为观止;宛若看见一个百发百中的射手,在两军对垒时屡屡射杀对手的将领。

那一年,米勒和乔丹结怨,在众目睽睽下,乔丹的一记耳光让米勒很没面子,每次米勒做客风城(芝加哥),米勒总是用一记记精准的三分还报乔丹,这是两个人的战斗,是一个强者和皇帝之间的战斗,仿佛普罗米修斯和宙斯的决斗,他们在比赛中打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最后,在1997年的东部决赛,比赛最后0。7秒。米勒推开乔丹,然后三分线外,米勒高高跃起,犹如后羿射日,一箭穿心,也还了乔丹一记耳光之仇。两个同时代的篮球领军人物,用斗争建立起90年代NBA的两座丰碑,如果说乔丹是群雄并起时摘得桂冠的尊贵帝王,那么米勒就是桀骜不驯的隐居将相。

我喜欢篮球,喜欢篮球没道理,但有很多理由。自己也是一个喜欢投三分的业余爱好者,喜欢打比赛时绝杀的感觉,更喜欢篮球场上和我的好兄弟一起奔跑,我们不仅仅在篮球场上不停奔跑,我们还在风雨人生中极力奔跑。虽然自己不是一个优秀的球员,手感不好,天赋不佳,身体瘦削,技术单一,但是喜欢有篮球陪伴的日子。喜欢篮球诠释的精神——米勒的坚忍不拔,米勒的忠诚,米勒的眼泪,米勒瘦弱身躯蕴藏的无限激情都深深印在我脑海中。 喜欢看米勒的视频,也缅怀着“无兄弟,不篮球”的岁月。而今却不能去远行,只有球场上不停在球场上奔跑,像阿甘一样,跑动在年轻岁月里,穿过幽暗的岁月,会感到彷徨,但是终有一天,我会看见自己像米勒一样活着,创造生命中许多“米勒时刻”,赢得掌声和欢呼。

我喜欢的人作文3

我最喜欢的人,便是我们和蔼可亲的语文老师——蒋老师。

开学第一节语文课,一走进门,她那和蔼可亲的面孔吸引了我。老师的眼睛虽然很小,不过,透过那眼神,我看到了知识的光芒。老师跟我们说,她教书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能看出她已步入中年了。不过,她身上依然拥有一种蓬勃的青春气息。

第一篇课文,我们学的是《散步》这一课。老师以一种很有感情的语调,为我们朗读了一个小片段,那语音把我带进了温馨的画面中,仿佛我就站在文中人物的身旁,深切的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她生动地给我们展示莫怀戚(大学教授,20xx年夏天去世)先生他们一家人互敬互爱、和睦相处的深厚感情和生活情趣。

现在,我的父母还年轻,我已步入中学,成了一名小大人,我也要赶紧孝敬父母,不让自己错过这段人生最好的时光。蒋老师的第一节课,就已经让我深深记住了这个道理,或许是因为她讲课太生动,或许是因为我喜欢她和蔼可亲的笑容。

让我喜欢蒋老师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不管讲到什么样的课,她总会以这堂课所蕴含的感情来教我们。

《再塑生命的人》(美国海伦·凯勒《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节选)是蒋老师讲的课当中,给我印象最深、悟出的道理最多的一课。她先播放了课文的朗读视频,视频中,我看到海伦·凯勒的一张张照片。在这一张张照片中,我竟看不出一个如此柔弱的身躯下,竟然能潜藏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量,让我认识到上帝给了我健全的四肢和五官,意在让我用毅力去撑起整个家,撑起我的一片美好未来,撑起父母的一片天!

其实,蒋老师在上《王几何》这堂课的时候,我并没有很认真地在听,而是在幻想:要是蒋老师像王几何那样矮胖的话,我们的语文课一定很有趣。想了一会儿,我才缓过神来,没想到,蒋老师上这堂课的时候,恰恰就在模仿王几何的动作让我们欣赏。但是,蒋老师高高瘦瘦的,怎么看都不像他。不过,老师讲课的语气,足以让我畅游(想象)在课文的每个细节里而久久不能自拔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们的语文老师。

我喜欢的人作文4

同学们,我最喜爱的一句名言就是知识改变命运,认真学习就能成就未来。

我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有姊妹四人,我是老大。小时候家里生活条件很艰苦,我印象中最深的是那时候的冬天特别冷,西北风呼呼地刮着,早上上学的时候,地面上的水坑全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那时很穷,冬天只能穿两条露脚背的单裤,冻得人直打颤,每年的冬天,我们不但手上长满了冻疮,连脚腕也被吹裂了。

在我四岁的时候,我们家旁边搬来了一个工厂,叫709。我们第一次近距离地感受到厂里人的生活,吃的好,有饭有面有肉(那时我们一天还只能吃两顿饭。),穿的好,各种各样花花绿绿的衣服把孩子们打扮得象天使,使姑娘们美若天仙。他们的生活在我看来象天堂,我小小的心充满了无比的羡慕。

怎样才能过上那样的生活?爸爸告诉我:农民的孩子只有一条路,好好读书,考上学校。

怀揣着一定要考上学校的信念,我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人一旦有了信念,在别人看来枯燥的学习于我却是那么津津有味。解答数学难题成了我最大的快乐,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在元旦举行了一次迎新春游园活动,游戏很多,有踢毽子、吹蜡烛、滚皮球……别的同学都在忙着玩各种各样的游戏,而我偏爱做数学题,做一道数学题得一张奖票。我忘我地做着,直到把所有的题都做完。那天,我所有的奖票都是做题得到的。

一路走来,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初中毕业,我考上了师范校,(那时中师的考中率是百分之三,我是我们学校考起的第一个女生)毕业后,我成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一直工作至今。

我要感谢知识,是它帮助我改变了命运,有了一个充实而美好的人生!前不久,我在中央电视台看到这样一个节目:为来自甘肃的一户人家做20xx年的家庭规划。这户人家现有爸爸妈妈、三个孩子,最大的孩子12岁,爸爸是代课教师,月收入500元,母亲是农民,家里只有几千元存款,而现在因为居住环境很恶劣,全家面临搬迁,还差两万元左右,这些钱只有向亲戚朋友借,以后慢慢还。

这样的一个家庭在20xx年怎样才能过上好的生活?在座的嘉宾纷纷出谋划策,最后所有嘉宾都一致认为,这家人未来的希望在孩子身上,只有孩子努力学习,用知识改变命运,用知识使家庭致富!同学们,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希望你们从此刻开始,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去开创属于自己的更美好的未来!

我喜欢的人作文5

她是一个经典的表情包。肉嘟嘟的脸蛋,一双不大的眼睛,戴着黑色眼镜,齐刘海和简单的马尾辫,十分简洁朴素。她就是我们新的语文老师——郑老师。她幽默的性格,丰富的神态,有趣的课堂……让我喜欢。

郑老师的课堂比较活跃,不会那么枯燥,而且对我们十分关心。

看,郑老师又来我们班上课了。只见她满面春风,微笑地走进来,手中抱着一摞书本,准备上课。闲暇间,她眼睛眯成一条缝,仿佛在等待上课的钟声。讲课时,她板着脸,严肃地向我们阐述道理。讲到重点,当我们听得疑惑不解或回答错问题时,郑老师便会皱起眉头,睁大眼睛,推了推眼镜,着急地喊道:“怎么可能是这样呢?”声音尖而细,略带焦急,提高了好几个分贝。说到难点,等她讲述完时,便会不停地向我们征求意见:“是这样的,对不?”

郑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和焦虑,真是暖人心田。郑老师的课让人很期待,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她用丰富的表情,有趣的故事,深厚的功底,造就了这生动的课堂。她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一个具有表演天赋的演员。

一次,在给我们讲红绿灯的故事。说她骑着小电动车,于是她便将手臂上下而有规律的摆动,仿佛她现在就骑着电动车。她讲得手舞足蹈,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再配上完美的肢体动作和表情,真是令人笑到一发不可收拾,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

而郑老师还有一个特长——观察入微。你若在她的课堂上开小差,她会第一时间判断出是谁,在干什么。一次上课,郑老师一次性收了三位同学的笔。那是因为他们在转笔,而不知郑老师那像鹰一样锐利的眼睛早已盯住他们,目光中透露着寒冷的杀气。教室里的气温逐渐下降,同学们都心惊胆战。这样严肃可怕的模样或许是第一次看见吧,大伙连大气都不敢叹一声。原本以为老师会大发雷霆,狠狠地大骂一顿。但是,她没有。只是收回了那只笔。回到讲台上,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呵,这样严而不厉的老师真是太可爱了。而后,教室里又重新荡漾着笑声……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样活泼,欢乐的课堂你能不喜欢吗?

这样关心学生,幽默风趣,严而不厉的老师你能不喜欢吗?

我的答案是——我喜欢。这样的人让我喜欢。

我喜欢的人作文6

要说我喜欢的人可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很很敬爱的曾老师江老师、特特崇拜的小江流儿……可我最喜欢的人还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哥们儿――邱东雄。

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浓眉大眼,尖尖的鼻头,大大的耳朵,一张能说会道的“乌鸦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次考试只要他比我考得好,这张嘴准会在我老妈面前小广播;一旦他不如我时,那张嘴便会鸦雀无声了。但这并不能影响到我们的友谊)。他还有一脑子的知识,一肚子的力气和一身的正义与勇敢。记得有一次,天灰蒙蒙地刮起了大风,正好赶上深秋时节,吹得树枝光秃秃的,落叶满街乱“跑”,尘土四处飘荡。我和邱东雄手挽手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我们顺着风追着漫天飞舞的落叶,欢快地跳起了拉丁舞,这时,邱东雄突然来了一个大刹车,我正准备取笑他脑子进水了,可他那欲哭的表情实在令我惊讶。顺着他那同情的目光,我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举着一把超大号的扫帚艰难地扫着地上的落叶与灰尘,累得大汗淋漓。于是他不由自主地跑到老奶奶面前说了一声:“我来吧!”就夺过又大又沉的扫帚,卖力地扫起来。我被感动了,也不甘落后地跑到那儿拿起一只簸箕,帮着清理地上的垃圾,直到把落叶全扫干净为止。还有一次,一下课,我就跟邱东雄下了“挑战书”,看看谁的知识更渊博,谁就能把对方PK掉。

这次我们比赛的是地理知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歪门邪道,和他开战了。他得意洋洋地考我他的新得――墨西哥、巴西的首都?这哪能难倒我嘛,我毫不犹豫答道:“墨西哥城和巴西利亚!看我的――赤道几内亚是在赤道的南面还是北面?”“啊――”这下邱东雄傻眼了,他挠头抓腮了半天终于哑口无言了。我轻松地取得了这个回合的胜利!第二天一早,没想到他就拿着《世界地图册》把我出的题的答案指给我看。当时,我真佩服他对知识的一丝不苟啊!那天放学后,我们俩趁着监督同学打扫卫生时赶紧做家庭作业。一会儿,曾老师进来了,邱东雄立刻站起来对着老师大叫:“老师,老师,我的作业做完了张川还没做完呢!”我把头埋得低低的,心里那个恨啊,真想把他煮了吃!只听老师笑呵呵地说:“你是做完了,可你没张川做的认真!”虽然,我有些反感他的沾沾自喜,但自那次以后,我尽量加快了速度,他也提高了作业的质量。我们俩总在你追我赶!邱东雄,我们永远是最佳的竞争对手、最好的铁哥们!我喜欢你!

我喜欢的人作文7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骚,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经验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我喜欢的人作文8

清明的雨还在窗外淅沥地下着,在这个假期最后的一个下午,或许是因为有一些疲惫,也可能是雨打树叶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放下这几天一直在读的小说,什么也不做,就呆在窗口,望向窗外。连绵的细雨使得人们似乎都不太愿意出门,因此四周显得极其安静。安静的天空,安静的小院,还有安静的大槐树,我看见绿色的植物吸饱了春天的雨水正在拙壮地成长;我看见远处的房顶有溅起的水花,把更远处的景色映衬地朦胧模糊。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觉到自已的心跳和脉搏是如此地清晰,这是一种意识到自我生命存在的感觉,这感觉是如此的美好、活跃。她好像是只为她自已而存在。我愿意以后的所有日子都能在这样的感觉中度过,我把这种感觉叫做平坦的人生。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也不记得那时究竟为何会如此,只知道,此前的岁月,无论是平淡如水还是取得了小小的成绩,在我的记忆里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高高在上,有时可以看见,有时却很模糊。学业的长进是目标,个人喜好的达成是目标,对无穷广阔的世界的向往是目标,对漂亮女生的欣赏和赞美是目标。而我就是在这样如车轮转动般的目标的切换中,渐渐地长大了。有的目标得以实现,有的'早已消逝在视野之外。与平坦的从生对应,我把这种有目标的生活叫做垂直的人生。现在,我已腻味了垂直的人生,我来到了一个平坦的地方,我会倘佯在这里度过我剩下的时间。

平坦的人生没有贪念,如果把目标或是欲望贬意地称作贪念的话;平坦的人生没有了狂噪的心,多了平和的气息;平坦的人生是智者的人生,可以感受到自我的生命在时间的河里流淌,那是唯一属于我自已的人生,不再被一条看不见的绳索牵引。

我欣喜我的所有,我最爱的人,我最爱的家,还有我最爱的文字。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我才觉得这就是我。他们来的时候,我不曾留意,以至于过了这许多光阴,我都不曾因为他们而欣喜。但是今天,当我意识到有一天他们终将离去,我感觉到了欣喜。为过去的光阴,也为我平坦的人生有他们相伴而欣喜。

我知道我们终将老去,就如同童年远去,再不回头。我知道春来秋往,四季回环。我知道生命的火种会在孩子们生上延续,永远不会有尽头。我会欣然地看着这一切地发生,等到我疲惫的身躯再也不想动弹的时候,我会向这个世界挥手作别。无论是欢笑还是哭泣,无论是痛苦还是幸福,那不过是草原上开放的芬芳的鲜花或是恶草。我把人生比作草原,因为我知道,草原上没有遗憾。

我喜欢的人作文9

对我具有很深影响力的人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以外,还有一个让我非常敬爱又喜欢的人便是我最好的朋友——乐乐的爸爸,我亲切地称呼他——乐爸。

乐爸和我一样戴着一幅眼镜,不过乐爸是一位博士后,他是tcl集团的精英,长得白白胖胖的,最引人注目的是乐爸长着一对和如来佛一样的大耳朵,我经常爱摸摸他的大耳朵。乐爸总是笑呵呵的,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看到过乐爸阴着脸的时候。小时候我在深圳长大,每天傍晚和乐乐在一个大草坪上晒太阳,乐爸每天一下班总会来到草坪找我和乐乐玩,陪我们做游戏,乐爸的背是我和乐乐当马骑的,当他的下属看到了他们的老总在草坪上让俩个小孩当马骑的时候,好奇地问乐爸这个小男孩是谁?乐爸风趣地说我和乐乐是他的双胞胎儿女,因为我和乐乐长得很像。每当乐爸开着车带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尽管他开车的技术很好,但是他总是开得很慢,开得小心翼翼。当我和乐乐慢慢长大,乐爸带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地深圳书城,我们在里面可以呆半天时间看书,然后买好书去公园玩,乐爸陪我们做游戏,当我们自己玩的时候乐爸就在一旁静静地看书,每次去公园我总记得乐爸会随身带一本书的。我爱阅读的习惯也是受乐爸的影响养成的。

乐爸最爱吃的食品是花生豆和土豆丝,无论他带我们上多么高档的酒楼用餐,这两道菜是乐爸必点的,同时每次他都允许我和乐乐每人分别点一道菜。在菜还没有上来之前他会陪着我和乐乐一起玩,哪怕是陪着我们一起围着桌子转圈。只要能逗我们开心,他什么都愿意,完全没有一个老总的架子,也从来不嫌我们吵。

前年乐爸把乐乐的爷爷奶奶从西安接来深圳的时候,邀请我们参加了家庭聚会,当我们吃好饭从饭店出来的时候,让我一直记在心里的事是你爸一路和乐乐的奶奶手拉着手,一路陪着奶奶有说有笑,奶奶脸上洋溢着幸福。我拉着妈妈的手走在他们的身后,我把妈妈的手拉得更紧了一下,对妈妈说“妈妈,当您老了以后,我也会象乐爸一样和您手拉手的”妈妈高兴地笑了!

虽然我现在不能和乐爸经常见面,但是我非常想念乐爸。因为乐爸是我最喜欢而且对我的成长具有很大影响力的一个人。不知远方的乐爸会不会一样想我?也许您不知道,您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

我喜欢的人作文10

要问我喜欢谁?这个嘛——让我想想,哦,对了,是她!

她可真讨我喜欢:圆圆的脸,水汪汪的眼睛,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总是叽哩咕噜讲个没完,梳着两条小辫子,笑起来咯咯响,还会露出一个浅浅的小酒窝,可真逗!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也不例外,可爱美了。只要一听到有谁说她胖,她就少吃饭、少吃菜,甚至连自己最爱吃的巧克力也“戒”了。别人说她不胖,她总不信,固执得要命。再加上她的矮个子,被人家当成了笑柄,她可生气了!只要一看到有什么能使她长高减肥的窍门,就特别敏感。她对这个增高减肥还真是“呕心沥血”!一次,她在报刊上得知,要想增高减肥就得做运动,尤其要数打篮球最有效。这下子可把小胖妞给乐坏了,急着打篮球、跑步、跳高……没过几天,小胖妞就给累坏了!还得去医院捅它个两三针,花了不少医药费呀。唉,一腔热情“付诸东流”!

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虽然她个头小,但在学习道路上名列前茅,在班里赫赫有名。她还有一门好嗓音,唱起歌来,可好听!经常在唱歌比赛中获奖,她还想去“星光大道”大显身手呢!

说实在的,她的脾气可倔了。她决定的事谁也改不了,就算十头牛也甭想把她拉回来。记得有一次,作业很多,她一回家就“埋头苦做”。要吃饭了,爸爸叫她,她不肯下楼;奶奶“骂”她,还是“骂”不下楼;弟弟拉她,还是没能使她“乖乖就范”。直到最后,她才磨磨蹭蹭、一步一步地走下楼去吃饭。爸妈怎么说她,她都不在乎,只是笑笑说:“下次不会了,下次不会了!”

“书是生命的源泉”,这句话可说到她心坎里了。每当一本新书到手,她无论坐着、站着、走路还是吃饭,甚至连躲进了被窝,她还在看书。这几天,爸妈刚买了两本书,她就爱不释手,连睡觉了手上还捧着书呢!我看不久,她就得架上一副“望远镜”喽!

她喜欢自由,喜欢独特,不喜欢学别人样。她在学习生活上,喜欢自由发挥,展现自我风采。

听了以上的一连串介绍,你对她已经了解不少了吧,你也许和我一样喜欢上她了吧?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就是我,怎么样?意不意外?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不喜欢,那么怎去爱别人、爱国家、爱世界呢?

我喜欢的人作文11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他,有着精干的短发;他,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粗浓的眉毛;他,一张无与伦比的大嘴仿佛可以吞噬一切;他,还戴着黑色边框、类似于博士镜的眼镜;他有着像高山一样挺拔的脊梁,美中不足的是:他,真的太胖了,有着约两百斤的体重,往人面前一站,仿佛一座泰山似的立在人前,但是却行动敏捷、完完全全是个灵活的胖子。他呢,就是我的小学数学老师何老师。

何老师并不严厉,也不常发火,而且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开玩笑,我们都是在笑声中度过他的课,并喜欢着他的课。

何老师雷厉风行,做事不带一点拖拉,我们班在他的教导下,数学成绩也越发的好了。在平时,他就像我们的大朋友一样,帮助我们解决种种难题,关于他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在我的记忆中,有几件印象很深的事,趣味十足。

“=3.1415926”教室中传来阵阵读书的声音,那是一天下午,何老师在办公室批作业,而我们则在教室读书,没一会儿,放学的铃声就打响了,我们纷纷背起书包准备闪人,这时数学课代表却急忙喝止:“停下、停下,数学老师还没来,走什么走”!随后,班上并分成两派,一边要走,另一边要留下,就这样吵了起来。突然有人叫了起来:“何老师!”大家齐刷刷的朝门口望去,此时的何老师正双手叉腰、背倚门框,脸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看得人心底直发毛,估计是因为被发现了,他信步走上讲台,将教室环视一周,开口简短地说了一句话:“什么情况?”我们都面面相觑、不敢说话,有个胆子大的,站起来把情况说了,何老师沉思了一会儿,开口道:“现在,先把书包背在身上。”我们暗露喜色,何老师猛地抬起头来,半开玩笑的说:“我的课代表,暴政无意、不如民主,不然,肯定有被推翻的那一刻,像商纣王一样,可以吗?”何老师眨巴着大眼睛,双手撑在讲台上,一脸真诚地问,课代表羞红了脸,急忙答应:“好的,好的。”何老师露出了微笑,喝道:“让我们卷堂大散吧。”“好。”我们一边往外走一边呼应着。

这就是我们幽默风趣的何老师,也是我们永远喜欢和敬爱的何老师!

我喜欢的人作文12

最近这几天,我读的书也不少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木偶的森林》。

在《木偶的森林》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木偶人——罗里、小熊——白黑黑和兔子——阿德。我们先来说最经典的人物木偶人罗里,木偶人罗里,他的身子正所谓他的外号(木偶人),这是他的简介:它是用一棵橡树做的,并且这棵橡树会说话,但被一个木匠砍下来做成了木偶人,来到了城市。日夜思念大森林的木偶人拥有一颗寒冷的心。它要报复人类肆意伐的行为,于是他招募各种各样的动物成立了马戏团,企图把人类赶出城市……这是他的图片:

我只是一棵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森林才是我真正的家。”

我们再来说小熊,小熊白黑黑他的简介:小熊白黑黑是一个可爱而又笨拙的小熊。白黑黑的爸爸是一个养蜜蜂专家,他喜欢穿咖啡色的工作裤,还喜欢用刷子把蜂箱刷干净。并且白黑黑的爸爸是著名的养蜂专家,一年中有三个季节都在外面放养蜜蜂!如果你看见一直灰熊背着手走路,他的头顶上嗡嗡的跟着一群蜜蜂,那就是白黑黑的爸爸——白先生。白黑黑的妈妈特别喜欢穿粉红色的裙子,喜欢用刷子把家里的墙壁刷成粉红、浅粉红或者深粉红。他喜欢做蜂蜜蛋糕。这 就是白黑黑的妈妈——白太太。白黑黑也非常会写留言条,看!着是他的留言条。

亲爱的妈妈:

当您读着留言的时候,我已经登上了远去的列车。请您放心,我会回来的,列车可以把人带到远方在带回来。 您的白黑黑!

可是有一年森林里来了一批筑路工人,他们要在这里修一条从森林通往城市的铁路,其中建筑师阿汤大叔和小熊白黑黑成了好朋友,阿汤大叔并答应以后会送一本《熊为什么要冬眠》的书给他,而且还告诉了他家的地址。铁路终于通车了,白黑黑禁不住诱惑,偷偷地爬上了去城里的列车。在列车上认识了马戏团的卷毛狗,卷毛狗给了他一张报纸。到了城里,白黑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结果被罗里招进了马戏团当了演员。最后也被罗里像对其他动物一样给施了魔法,忘记了从前的一切。白黑黑真是太可爱了!

下一位是兔子阿德,也是最后一位白黑黑喜欢叫兔子阿德兔子大叔。兔子阿德非常喜欢在铁轨上乱跑乱跳,反复跑,反复跳,他从来不嫌反复。走过的路,阿德愿意来来回回走无数遍

这本是我喜欢的人物就是这些,下次再见,拜拜!

我喜欢的人作文13

我仰望着天空,小学五年来的往事如同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但唯有那个总是如同大懒猫似的卧在树阴里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有着一头飘逸的黑发,黝黑的皮肤上有着一道因为一次意外而难以抹去的疤痕,我喜欢的人。月牙儿似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张樱桃小嘴能说会道。她,就是张周晓。她是一个顽皮可爱,直率淘气的女孩,我经常被这位大小姐“折磨”得哭笑不得……

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中午,天气十分晴朗。当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刚刚发下来的《少年文艺》时,猛然间,有如泰山压顶般,一个人重重地扑在了我身上。我诧异地回头一看,原来是张周晓又定时来“骚扰”我了。我无奈地放下书,近乎恳求地说:“小姐,又有什么事儿呀?我不去行不行?”她盯着我,慢条斯理地说:“那,你必须告诉我为什么!”“因为所以,自然有理嘛!”我一时想不到合适的解释,情急之下,只好把这条“名言”搬出来回答她这个充满娃娃气的问题。可是,几乎又在同时,她的脸就像六月的天,瞬间有阴转晴了。我暗自松了一口气,以为她准备放弃这次骚扰活动了。谁知,她仅仅是改变了一种作战方式而已,见我不怕她的硬招,便装出一副灿烂的笑脸。拉着我的手,不停地晃动着,嘴里不停地嘀咕着:“陪我出去玩玩嘛!或者,陪我出去走一会儿啦……”我哭笑不得地望着眼前这个“怪物”,她也正用探究的目光打量着我。我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为了早点结束这种煎熬,我只有硬着头皮答应了。我和张周晓一起来到了操场上的草地上,我们找了一块阴凉地坐了下来,她顺势就在我身边的空地上趴了下来,愤愤地说道:“唐俊彦,你说这鬼天气,热死了!把温度调低一点吧!”我一怔,一时竟也不知如何回答。我们坐在一起谈天论地,一起回顾五年来经历过的点点滴滴……尽管她的定期骚扰总会令我感到哭笑不得,但是如果在你遇到困难时,这些看似直率的话语就会让你从心底里产生一股勇气,去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当你灰心时,它们会无微不至地温暖你,让你重新振作起来。这些话语中似乎有一种魔力,能够让你不屈不挠、坦然地去面对人生……

一阵微风吹过,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乱了我的思绪。我回头看看那个正捧着书本,说话不会顾虑的女孩,一只可爱的大懒猫的形象逐渐清晰了起来……

我喜欢的人作文14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我没有说错,我这个人没什么钱,长的不帅,空有一米八二的个头,扎在人堆里经常作为同学相约见面时候的地标,俗称就是傻大个。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没钱,没情调,曾经去大酒店,看见它的总统套房标价有八千多块钱一晚,自己便心里盘算,如果这些用来买鸡的话(当然现在有禽流感就不敢买了)大概能买够我吃几年的鸡。典型的小农思想。大款俺不敢奢望,小资似乎离我也比较远。正如我现在呆在苏州某小巷里的一个小破楼中,隔壁不远,就是苏州的十全街,一个充满着小姿气味的街道,但我感觉它离我有十万八千里远。曾有一天,我下定决心,决意充当一个小资,过一把白领瘾,但是门口最低消费的牌子彻底摧毁了我的心理防线,我才明白我就是一个穷人,只配去快餐店。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喜欢的女生都不喜欢我,刚开始我伪装的不错,令她们失去戒心,但假如我表露了心意,或者不小心被她们看出来的话,那么每当我想尽办法试图接近她们的时候,她们便会莫名其妙的疏远我,发短信不回,打电话不接,路上遇见犹如看见瘟神一般头也不回的走掉,经常弄的我诚惶诚恐,不知道哪点做错了什么,在宿舍里闭门思过几天。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我以前说话非常快,让人听不懂,人家便说我毛躁。上了大学,我为了改掉这个毛病意让自己说话说的慢一点,谁知道又被指责为说话过于拖沓,办事不够利索,缺乏男人气质。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有时好心帮助别人,看

人家心情不好,跟人聊聊天什么的,一步留神却被人灌以八卦男的称号,呜呼哀哉,天地良心,日月可鉴,窦娥转世,也会自叹不如。

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为什么,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为什么会有人讨厌我、疏远我。尼采说,存在便是合理。我不能这样安慰自己,有些事情为什么一定会发生在我的身上。葛优说,你整个一个“十万个为什么”,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经常喜欢问为什么,我就是十万个为什么,所以我是一个不受人喜欢的人。真的吗?有人可以告诉我吗?

我喜欢的人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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