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一周记模板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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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转眼一周又过去了,一周的时间,相信你会领悟到不少东西,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周记了。怎样写周记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一周记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初一周记模板汇总五篇

初一周记 篇1

自我介绍一下哦!我是月月她哥哥的朋友,也就是月月的`哥哥。你们能看懂吗?就是那个“小杜子°”发的日记中的王铭墨。我可帅了。

月月呀!这个姑娘也挺好滴!就是脾气倔了点。其他都行。尤其喜欢喝草莓味的奶茶。他们兄妹俩还没有和好呢!我在中间可真不好做人呀!月月也不碰手机。我这找谁说去呀!我去还不让人家找着。幸亏我知道小号是什么。不然我还真的找不着她。

说了这么多,你们应该了解我了吧!希望大家多多喜欢我们月月呀!

初一周记 篇2

到图书馆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因为书能让你学到很多知识,它能让你学富五车。图书馆里有很多各式各样的书,书就想一位聪明的小老师,把知识灌输到我们的脑袋里。

今天,妈妈带我去一间图书馆看书,真是大开眼界!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稀奇的书,我忍不住惊叹:“哇!这里真是书的'天堂!”那时,妈妈挑了一本童画书给 我看,我一打开那本书,里面的书香味纷纷散发出来,好陶醉呀!我更加的喜爱看书了。当我看到《人鱼公主》这本故事书时,我把我的心得感想分享给妈妈,妈妈会不厌其烦的听我说。当我看完了一本书,就好像被一位老师教导过,同时也学到了新知识。就这样,我一本接一本看着,陶醉在书香里,时间慢慢的飞过去了,该 回家了。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的天堂”,向它挥挥手,离开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回想着看书的时候,假设我还在图书馆里看书。我在书上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成语,下次,我一定还要再去图书馆看书,增广自己的见闻。

初一周记 篇3

开学了!我们的学校发生了很多变化,来了新同学,老师也换了漂亮的新衣服。不过,最有意思的是还出现了“小学生摆地摊赚文具钱”的新鲜事!

原来,我们三年级四班的黄子宵同学开学时大家都需要包书壳的机会,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卖起了包书壳,一上午就赚了26元钱。他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新文具。他说这次“地摊生意”是他妈妈给他安排的第一堂课,目的是想通过做买卖来锻炼他的社会实践和自立能力。

假期里,我和我的.好朋友龙龙也摆了几天地摊,在家乐福旁边卖我的旧书。我给书摊制作了广告牌,叫“宝贝书摊”,还用妈妈的手机录了广告词反复播放:“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好书难得便宜卖罗!”不过我可没赚到很多钱,开头的两个晚上才赚了五角钱!

我想,我是因为没有象黄子宵那样抓准机会吧。摆地摊虽然很辛苦,但是充满了乐趣。

现在,我们武汉市政府提出了“全民创业”的口号,看来,这股创业风已经吹进小学校园了。

初一周记 篇4

在我的印象中,火车很慢,但现在我才发现火车的速度也很快。从车窗向外望去,一片绿色立即映入眼帘,让人心旷神怡,但由于速度太快,美丽的风景立刻模糊了。我又向远方眺望,那群山被映成了青黑色,让我不禁想起了唐代诗人韩琮的诗句“晚日低霞绮,晴山远画眉。",远处那青黑的山好似美人浓密的眉毛。天灰濛濛的,衬托着山更增添了一番风韵。再向远处看,山外还有山,但颜色却大不相同,远山是乳白色的,朦朦胧胧,好似被蒙上了白色的纱巾,又好似美人将脸遮住了半边,可爱极了。

远处那层峦叠翠的山固然吸引人的眼球,可眼下的小花小草更令我赏心悦目。地上的小草一片连着一片,手拉手不分开;零星的小花好似绣在锦缎上的花朵,形态各异。还有许多不知名的树上吊着一串串花朵,五颜六色的,真像古代美女头上的饰品,又像一串串挂在树上的小铃铛在风中摇摆着,小巧玲珑,精致可爱。田野中的小路纵横交错,路边还散落着几座小屋,古色古香的别有一番风味。

家乡的路让人感到温馨,回家更令人感到亲切无比……

我最早的作文是日记,那是我五岁的时候,现在看来,那简直不是日记,每天仅一二句话,内容现在也觉得幼稚可笑。那是去泰山时,父母提出了写日记的建议,我也没把它当回事,玩着就记了。这样却引起我记日记的兴趣,当然也需要父母的督促,一直坚持到了现在。现在,看看已有了七大本日记,便不由得想起那次泰山之行,因为第一步是从那橙红色的小本,从那泰山的山道上开始的……

记日记不难,找些有意思的事、有乐趣的.事、有收获的事记下来,不像是在作文,更像对自己说话,这样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我观察生活的能力,引起了我学习的兴趣,这是更重要的。我一直觉得作文不是单打一的,我到现在也不是单喜欢作文,物理、化学、外语,也许比作文更喜欢呢,它们是互相促进的。

小时候,我爱养小动物,喜欢植物,日记的主角便多是小鸡、小兔、各种树叶……记得三四年级时养了一只龙虾,红壳、长须、大螯,至今仍清晰可见。后来,它下了仔,可惜死了,龙虾好像很伤心,不久也死了。我大哭一场,把它葬在了家后面公园的小山上。这丰富了我的感情,对兽犹是如此,对人更当怎样呢?日记多记的是这样有趣的事,现在看来是那样让人开心!我觉得,小孩应该和自然、生物接触,它会使你的心灵变得纯真些、清澈些,少受些社会的污染。日记使我有了记叙这样生活的机会,它无形之中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更让我的心得到舒展。日记,是一块馍,你能嚼出它的香味来。

为了把日记记好,我常查辞典。记龙虾那一篇时,我便查了《少年自然百科辞典》,对龙虾有了一些了解,这样提高了我学习的兴趣。现在,多爱读书,日记便多记的是如何逛书店,读书后的感想。这不是很大的技巧吗?可总觉得自己说出的话不如人家那样有力,这便促使我读更多的书,就这样循循渐进。有时对社会一些事有了看法,也记下来,也想从书中找到同我一样的论点,日记成了我替代不了的好朋友。我的好多作文就是从日记里来的,因此我要说作文的提高,首先得归功日记。

七大本日记,撒下我歪歪扭扭的足迹,记下我十年生活的经历。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样可以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日子多了,也便成了路。以下的故事,记下了父亲教我学作文之路,更记下了我这十年学习、生活、思想、情感的一段路。从这一点来说,我真感谢父母对我的督促和帮助。

初一周记 篇5

今天,我在游戏中收获了属于我自己的感悟。

今天,我和表姐一起去上超级青少年的课。上课的时候,老师跟我们玩了一个游戏。游戏的名字叫:找凶手,是这样玩的:老师给每人发一张卡片,上而画着剑的,就是凶手;上面画枪的,就是警察;什么都没有画的`,就是平民百姓。

游戏开始了,我拿到卡片,发现上面什么都没有画。老师让我们闭上眼睛,再让凶手睁开眼睛,并让他假装杀一个人。好了后,老师让我们睁开眼睛。并让警察出来。找杀人犯。警察是个男孩,他扮成了一副很酷的样子,眼睛睁得大大的,仔细着搜索着可靠的线索。我发现一位胖胖的小女生一言不发,手中握着卡片。我想:她应该就是凶手吧!很快,大家都看出来了,一看她的卡片,果然是凶手。

第一轮结束了,第二轮对于表姐来说,比第一轮刺激多了。

表姐看了她的卡片,把她吓了一大跳,卡片上画着剑。她决定扮成平民百姓。这次的警察是个女孩子,她找了很多遍,认为表姐旁边的一位男孩是凶手。有些人认为不是那个男孩,而是我的表姐是凶手。最后,大部分的人都认为表姐是凶手,表姐只好承认了,真佩服他们。

从这次游戏中,我明白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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