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初一周记集锦七篇

来源:书屋网 2.78W

时光匆匆,一个星期已经结束了,我们一定都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历,是不是该好好写一篇周记记录一下呢?在写之前,要先考虑好内容和结构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一周记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初一周记集锦七篇

初一周记 篇1

喝彩,这是多么令人羡慕的字眼;喝彩,这是多么令人快乐的词汇,从小到大,有许许多多值得令人怀念、令人喝彩的事。

五年级时,我开始痴迷于滑板,看着男生们在各色的滑板上,那飞燕一般的身影,我的心中充满了羡慕,摩拳擦掌地总想试一试,但妈妈总是说:“那是男孩子玩的东西,女孩子不要玩。”可妈妈的话从来没有使我放弃过。

终于,在夏日炎炎的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个黑袋子,打开一看,黄与黑交错的花纹,蝴蝶状的样式,灰色的轮子,构成了一个帅呆了的滑板,我兴奋地尖叫起来:“啊!是滑板!滑板耶!真是太酷了!”拿起滑板,我立马就往楼下冲,恨不得滑着滑板下楼才过瘾。

刚开始时,我很紧张,看着滑板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才能踩上滑板,妈妈站一旁,鼓励我不要害怕,我颤抖着身体站上滑板,双手死死的扶着妈妈,妈妈往前走一点,我就死命的抠住她,生怕摔下来,心想着:啊呀!这滑板可真吓人哪,不像单车那么四平八稳的。过了许久,我稍稍松了一点手,结果“扑通”一声,屁股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哇!可真疼,这一摔,把我仅有的一点自信全摔没了,我再也不敢站上滑板,妈妈在一旁再次鼓励着我:“你就这样放弃,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呀,做什么事情半途而废的话,可是什么也做不成的`。”

被妈妈这么一说,我揉揉屁股,重新把滑板放好,深吸了一口气,将左腿踏上滑板的一边,再把右脚分开,让左脚站立在滑板上,右脚再配合地一蹬,站在了滑板的另一边,哈哈!这下站稳了,1、2、3、4、5!我足足站了5秒!原来可是一秒也站不稳呢!不错,妈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鼓励我,我也在心里暗暗为自己加油鼓劲!

在站的基础上,我慢慢找到了方法,先找到平衡点,再开始慢慢学会滑动起来,一遍又一遍,一次又一次,在摸索中,我渐渐的越滑越好,虽然其中也摔了好几次,但是我不再害怕了,摔倒再滑,滑了又摔,就在多次反复的练习中,我终于能独自踩上滑板滑出几十米远了,耶!真棒!兴奋不已的我不禁为自己喝起了彩。

初一周记 篇2

大熊猫是一种胖乎乎的珍贵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笨拙,行动缓慢。圆嘟嘟的面孔上嵌着一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身上黑白相间的毛对比非常强烈。一条毛茸茸的小尾巴总是那样圆,显得格 外漂亮。

大熊猫天性顽皮,喜欢打闹。它们常常成双地一起嬉戏打闹。有时玩得开心时,还会爬到树上歇息。有人说熊猫的眼睛是因为太顽皮,在相互打闹时误伤了自己的同伴。

大熊猫喜欢睡在竹林里。熊猫睡觉时不老实,有时它用前爪轻轻拍着肚子;有时两腿一伸,翻个身。睡醒了,先翻身起来,然后揉一揉眼睛,好奇地望一望周围的人们。

大熊猫常吃的`食物是鲜嫩的竹叶和竹笋。它吃东西时直着身子盘腿坐下,用前爪抓住鲜嫩的竹叶或竹笋往嘴里送。吃饱了走到水池边,低着头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喝足了水的熊猫像醉汉一样 倒头就睡。

大熊猫真是太可爱了!

初一周记 篇3

陈大然而我的死党好朋友,他个子不高,一个公鸡头,有一双一见到电脑就会发光的眼睛。可别看他身型瘦小,实际上但然而个游戏高手呢。

一天,我去他家玩电脑。进到他的亚比仓库里,发现昨日他的帝刃、大师兔、爱思若……还然而八十多级,咋这天全部就变成了一百级了呢?我疑惑不解的'问道,哦!原先他昨日一向在玩电脑,在经验战场上打Boss,还用一百多个星币买了一套夜王飞行服装呢。

还大胆的向我发起挑战,我想他竟然主动向我挑战,这手下败将真然而活得不耐烦了。

战斗一开始,他就用夜王快速将我的几只亚比打倒,让我有点措手不及,看来他真的有两把刷子啊!真然而士别三日刮目相看。这样来来去打了几十个回合后,双方都战到筋皮力尽,只剩下一只亚比的时候,他的冰系爱思若竞然克制了我的上古系圣盾奇凌王,并一举将我拿下,让我目瞪口呆,看来我不就应小瞧他了呀!

怎样样,他就然而我的死党朋友—陈大。

初一周记 篇4

在我的印象中,火车很慢,但现在我才发现火车的速度也很快。从车窗向外望去,一片绿色立即映入眼帘,让人心旷神怡,但由于速度太快,美丽的风景立刻模糊了。我又向远方眺望,那群山被映成了青黑色,让我不禁想起了唐代诗人韩琮的诗句“晚日低霞绮,晴山远画眉。",远处那青黑的山好似美人浓密的眉毛。天灰濛濛的,衬托着山更增添了一番风韵。再向远处看,山外还有山,但颜色却大不相同,远山是乳白色的,朦朦胧胧,好似被蒙上了白色的纱巾,又好似美人将脸遮住了半边,可爱极了。

远处那层峦叠翠的山固然吸引人的眼球,可眼下的小花小草更令我赏心悦目。地上的小草一片连着一片,手拉手不分开;零星的小花好似绣在锦缎上的花朵,形态各异。还有许多不知名的树上吊着一串串花朵,五颜六色的,真像古代美女头上的饰品,又像一串串挂在树上的小铃铛在风中摇摆着,小巧玲珑,精致可爱。田野中的小路纵横交错,路边还散落着几座小屋,古色古香的别有一番风味。

家乡的路让人感到温馨,回家更令人感到亲切无比……

我最早的作文是日记,那是我五岁的时候,现在看来,那简直不是日记,每天仅一二句话,内容现在也觉得幼稚可笑。那是去泰山时,父母提出了写日记的建议,我也没把它当回事,玩着就记了。这样却引起我记日记的兴趣,当然也需要父母的督促,一直坚持到了现在。现在,看看已有了七大本日记,便不由得想起那次泰山之行,因为第一步是从那橙红色的小本,从那泰山的山道上开始的……

记日记不难,找些有意思的事、有乐趣的事、有收获的`事记下来,不像是在作文,更像对自己说话,这样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我观察生活的能力,引起了我学习的兴趣,这是更重要的。我一直觉得作文不是单打一的,我到现在也不是单喜欢作文,物理、化学、外语,也许比作文更喜欢呢,它们是互相促进的。

小时候,我爱养小动物,喜欢植物,日记的主角便多是小鸡、小兔、各种树叶……记得三四年级时养了一只龙虾,红壳、长须、大螯,至今仍清晰可见。后来,它下了仔,可惜死了,龙虾好像很伤心,不久也死了。我大哭一场,把它葬在了家后面公园的小山上。这丰富了我的感情,对兽犹是如此,对人更当怎样呢?日记多记的是这样有趣的事,现在看来是那样让人开心!我觉得,小孩应该和自然、生物接触,它会使你的心灵变得纯真些、清澈些,少受些社会的污染。日记使我有了记叙这样生活的机会,它无形之中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更让我的心得到舒展。日记,是一块馍,你能嚼出它的香味来。

为了把日记记好,我常查辞典。记龙虾那一篇时,我便查了《少年自然百科辞典》,对龙虾有了一些了解,这样提高了我学习的兴趣。现在,多爱读书,日记便多记的是如何逛书店,读书后的感想。这不是很大的技巧吗?可总觉得自己说出的话不如人家那样有力,这便促使我读更多的书,就这样循循渐进。有时对社会一些事有了看法,也记下来,也想从书中找到同我一样的论点,日记成了我替代不了的好朋友。我的好多作文就是从日记里来的,因此我要说作文的提高,首先得归功日记。

七大本日记,撒下我歪歪扭扭的足迹,记下我十年生活的经历。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同样可以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日子多了,也便成了路。以下的故事,记下了父亲教我学作文之路,更记下了我这十年学习、生活、思想、情感的一段路。从这一点来说,我真感谢父母对我的督促和帮助。

初一周记 篇5

随着时间的流逝,时光老人适时地将“青春”交给我们,我们的生活也从此增添花的芬芳、雨的朦胧。青春的我在活力与懵懂中曾刻画出一道道亮丽风景,让我如波浪般起伏。

个性

青春的我们渴望出众,被人注意,渴望有属于现代的性格与生活。我们随着时代潮流而奔跑,随着自己的执著而穷追不舍,随着自己的个性而翩翩起舞。

时尚女孩穿着宽松的T—Shirt,在肩挂着流行的运动包,耳朵里塞着mp3 耳塞,稻穗似的头发随着头的节奏而起伏,踏着“奥斯特”伴着晨曦在经过的地方流下青春活力的身影。

“哇,好Cool,好前卫!”“MM,交个朋友吧!”……对于大家的羡慕与搭讪,女孩依然装扮Cool地沉醉音乐,随着路人的目光轻盈前去。这就是潇洒的我,绝对个性的我。

爱情

青春的我们的好奇心如洪水猛兽般强烈,我们渴望爱情,渴望被人关怀,渴望被人爱护,因此,恋爱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

我曾在艰难、曲折的奋斗中成为老师眼中的优秀生,而今的惨不忍睹源自他的出现。他是一位冷酷帅气的男生。每当他高大的身躯从我身边闪过,都会让我抨然心动。日复一日,我对他的感情与日俱增,我便用一个时代女生的勇气写一封信给他。很惊讶的是,他竟然接受,就这样我毫不准备地踏入恋爱之中。我们的相处是甜蜜的,彼此不能分离,也曾海誓山盟过永远在一起。但令我痛苦与无奈的'是,我的成绩也毫不留情地做直线下落运动,然而不懂事的我,为所谓的爱情放弃一切。

叛逆

青春的我们有过于激动的情感,在与上一辈存在代沟之间,常常会有很强的反叛之心。

“你看看你的成绩,像什么话。”妈妈手里拿着成绩单对吼道。

“你翻我的书包?”我很不高兴地反问她。

“我是你妈,我为什么不能看?你跟我解释这么差的成绩是怎么回事?”妈妈生气。

“这是我的事,皇上不急,你太监急什么?”我不耐烦地说道。

“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养你这么大,我有权利过问。”

“我已经长大,我有自己的思想,不用你管。”

“看来你是翅膀硬,既然你是我女儿,你做事就要经过我的同意。”妈妈气得脸都红。

“谁愿当你的女儿,整天唠唠叨叨,烦死!”

“那你找别人认作妈妈!”妈妈实在忍无可忍。

“走就走,我就不信我不能活。”我斗气地背着书包逃离家门。

初一周记 篇6

萧清站起身来,他没有在意周围的那种“乡巴佬”的鄙夷目光,然后缓缓走向那家装修并不是很豪华的饭店。

“嘿!表姐你看!”在萧清身后不远处有一个穿着粉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指着穿着破烂的萧清笑道。

少女身旁有一个年龄看起来比较大一点的女子微微皱眉,似乎害怕这个看起来没有素质的人会突然转过身,对着她们发难。不过萧清似乎根本没有听到妹妹的声音,松了一口气,然后又是带着奇怪的目光看了萧清几眼。

看这人的衣服,身后脏兮兮的,而且露出的皮肤保养不好,衣服遮住的却是很白,显然是在烈日下暴晒过。由此基本可以断定这个人是一个农民工。

她的眼中连她似乎也没有发现,自己射在萧清半袖的破口处,多了几丝轻视和鄙夷。

萧清恍若未觉,仍然自顾自的直往前走,不多时,他便来到了这家饭店。

“牛肉面:5元。

炒面:10元。

炸酱面:12元。”

后面的萧清都没有看了,摸了摸口袋,然后拿出五张一块的.钱,放在还在打游戏的小伙子面前的桌子上,然后沙哑着嗓子,道:“一碗牛肉面。”

那青年猛地一抬头,然后嘴里莫明其妙的嘀咕了一声,递给萧清一张票,然后又一声不吭的低下头去玩手机了。

萧清一愣,随即面色淡然,捏着手中那张字迹有些模糊的纸条,蹭到了还在烟气弥漫的窗口。

“我在都市,这里没有亲人,我一定要坚强——家里还有要我供养的妹妹!”他的喉咙中滚动着沉重的悲痛,然后身形一挺,继续等待。

初一周记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从2岁左右,我便开始牙牙学语,那时妈妈就给我买书读,也时常给我讲故事听,那时起我也便爱上了读书和听故事,于是,每晚缠着妈妈讲,那时候最爱听《小红帽》了。那凶恶的大灰狼要吃掉外婆时,我都会抖上三斗。不知不觉我上一年级了,能读一些带拼音的故事书了,虽然比起现在已经太肤浅了,但想想那时我还真勤奋。今天的我已经十岁,能看一些名著、小说或报刊,还经常把文章发到博客上。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在我的课余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读书了。有《同年在人间》、《羊脂球》、《红楼梦》、《八十天环游世界》、《安妮日记》等等,在《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滨逊喜欢冒险,他旅行到过伦敦,经过非洲,换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书中写到在一次去往非洲的航行中,遇到海上风暴,船都被淹没了,仅鲁滨逊一人幸存,最后流浪到了一座孤岛生活了28年。在孤岛上,鲁滨逊勇敢、敢于冒险,在孤岛上用双手建立起了栖息地,自力更生,甚至把一些野生动物圈养起来,自己也种了很多农作物。

鲁滨逊在孤岛建立起自己的一片乐土,认识了野人星期五,叫他说话写字。与星期天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鲁滨逊在困难面前没有认输,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成功。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处险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的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身处在何时何地,不管有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去面对挑战。只有这样,才能像鲁滨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热门标签